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计算机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刚、王建新
副组长:史建权、奎晓燕
成 员:师雷宏、戚红姣、欧阳松桃、王睿卿、李 诚
推荐条件
凡需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推荐条件如下: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
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以下简称“专业排名”)前35%者。
2.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3.推免生的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4.支教团推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当年9月11日23:59时公布的成绩为准。
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以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四)推免综合加分细则
1.具体加分标准以学校下发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中的附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国家级体育赛事奖励加分项目》等文件为准。
2.学院(系)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由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类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中的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不含学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因素。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项目和分值将在学院(系)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生资格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其它要求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有以下第(四)项情形的,报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一)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学生。
(二)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
果公平公正的学生。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
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
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1.2023届推免生指标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 |
指标数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4+1(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指标)+4(双一流) |
2 |
软件工程 |
36+4(双一流) |
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5+2(双一流) |
4 |
通信工程 |
8+1(双一流) |
5 |
物联网工程 |
13+1(双一流) |
6 |
信息安全 |
14+1(双一流) |
四、工作安排
1.9月11日15:00前,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并上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9月12日上午9:00前,公布入围学生成绩排名,启动推免工作,下发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到学生。
3.9月13日17:00前,学生本人携带《我校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应的获奖证书等附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各专业学生具体确认时间及场地,由辅导员老师通知)。竞赛证书、创新创业项目证书、专利证书及第一作者为导师的论文材料复印件需指导老师签署“情况属实”及导师姓名,论文加分材料需提交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有出现过重修(补考)课程的同学请注明并向学院说明。因疫情不能返校的同学可以委托同学提交保研加分材料,现场提供委托书加上两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须亲自提交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登记表者,作弃权处理。入围学生主动放弃申请资格者,须提交《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2023届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声明》。
5.9月14日上午8:30,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学生答辩审核工作,如因疫情原因推迟返校或是隔离无法正常参加线上面试的同学可参加线上答辩。(具体地点及线上答辩情况另行通知)
6.9月15日上午11:00前,推免生资格工作小组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在计算机楼张榜公示10天,同时将推荐名单报本科生院。
7.推免生接收工作于公示期结束后开展,具体安排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8.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未尽事宜依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银河电子游戏1331
2022年9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大教字〔2021〕107号)
附件2 《我校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3 《银河电子游戏1331推免加分方案(暂行)》